满族民俗
生活习俗
居 室
由于东北气候寒冷,古代满族居民的房屋建筑自然形成其防寒特点。屋内修筑锅台和火炕,与室外烟囱相通,其房屋建筑形式是“柱皆插地”,四壁以泥土或石筑之,房顶“覆土盖草”。室内“皆设长炕绝无遮隔,主仆男妇混处其中”。
20世纪5、60年代前,一般南开门,而门多开在中间,亦有东间开东门者,屋宇或砖瓦或泥土盖草,正房子3间5间不等,东西厢房各2间或3间,前为门房,亦称耳房。烟囱圆形瓶状,多立在西首,或立在西南墙垛外,多由木、泥石或砖瓦砌筑而成。正房南北皆设窗,为木制,花格,上下两扇开合,外糊纸。
室内东间为灶房兼堂屋,农家多设磨磨米,存放杂物,做饭菜。西两间为居室,叫“正屋”。长辈寝南炕,子女和下人睡北炕。西屋南北通炕,俗称连二炕,长与房等。西炕与南北同宽,后多变为窄条炕,俗称“万字炕”。此为3间居室者。如5间居室,房门则开在中间,东西两居室与3间居室形式相同。房屋开门间为灶房。
饮 食
旧时,满族的主食以小米、玉米为主。其糕点注重香酥甜脆,饮食则注重粘软甘酸,菜肴香醇偏咸,喜食野味。由于常年在田野山谷中劳动,故而喜食干软耐消化的粘食。如大黄米干饭、小豆干饭、波罗叶饼、苏子叶饽饽、粘火勺、粘豆包、粘糕、切糕、豆面卷子等,夏季则喜食水捞饭、酸汤子等饭食。
服 饰
发 饰
满族形成后,男人仍留辫发(即把前额到脑后的头发剃去一圈,将留下的长发编成一长辫,垂于脑后)。这种发式在辛亥革命后攻改变。
满族妇女的头饰,“姑娘留辫子,到结婚时开脸上头,从此开始结髻”。
冠 服
满族先人,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皆穿袍服,“著箭袖”,外套马褂。袍服分为单、夹、皮等种。样式为圆领,右大襟扣绊,下摆有直简式,有两面开叉或四面开叉之分。衣袖较窄,其端加半圆形“夹袖”,也叫筒袖。有身份者其衣料多为绸缎,农民多为棉麻布。男女旗袍皆镶花边。男喜蓝、灰等颜色,女喜绿粉、月白等颜色。满族妇女过去多穿肥大旗袍,后来,逐渐发展变化,“略形瘦小”。
男人在清代有社会地位者,多穿牛皮靴。平民面姓则多穿各种皮制靰鞡(多为牛、猪皮),里絮靰鞡草,以细绳缠扎脚腕部,异常轻便暖和。
婚 俗
满族婚聘,据《兴京府民情风俗册》记载,“婚必两姓,同是旗人”,“娶必异姓,以别氏族”。这种畛域,至清末才被打破。
满族人在嫁娶年龄上,过去多在16岁以上,方能嫁娶。 嫁娶时轿或车入婿家大门,有专人把新娘搀扶下来,门前摆着一人长条桌,满族人家桌放着4碗酒,新亲在主人的陪同下,来到案前,把酒喝下去,这叫“迎风酒”,也叫“下马杯”。新娘此时还不能踏进房门,须“新郎抽矢三射,云以去煞神”,姑娘一车踏红毡,到天地桌前与新郎“拜天地”。拜
天地时,“女左立,男冠服右拜”。拜后导妇进入户外“窗前帐中”,谓之“坐帐”,亦称“留住”。屋炕上铺着褥子。炕沿边吊着红布幔,新娘坐在炕中央,不能言语,面向吉方(西方或南方),屁股下坐一把斧子,有的则坐在炕上,仍称作坐帐或坐福。婚后3天或9天归宁回门,俗称“回九”。本村皆当日回来。过月住娘家,一般住几天或1个月,但结婚当年的正月十五,一般住几天或1
个月,但结婚当年的正月十五,不能住婆家,亦不住娘家,需到另一亲属家住一宿,此谓之“躲灯”。
生 育
旧时产妇分娩(俗称“临盆”),不准将孩子生在炕席上,必须卷起炕席,铺好谷草,将孩子生在谷草上,因此婴儿降生叫“落草”。满族人生第一个孩子,姥姥家必赠送摇车。过去生男孩要在门口挂一张自制小弓箭,预祝他长大后成为一个好射手;生女孩挂一布条(多为红、绿色),称伯他哈补钉,象征着吉祥。
禁 忌
满族自先祖就有祭告天神、祖先,以求赐福或禳灾的习俗。有清一代,即有堂子祭天、民间祭天、祭祖、祭索杆子等俗,使满族的祭祀活动形成了完整的仪式。满族常祭中的最隆重的祭祀是大祭,又叫家祭或年祭。时间一般是在新谷登场以后,或在春秋两季。
满族人以西贵,这是因为满族人的祖宗之位供于西墙之上。所以,满族室内的西炕不得随意坐人和堆放杂物。外来客人、女人不能坐西炕。在祖先面前,不许任何人搓绳子,因西炕墙上存放“子孙绳”的缘故。否则即被视为不尊敬祖先。
满族人禁忌吃狗肉、戴狗皮帽子和狗皮套袖。满族院中所立的索罗杆子,不得牲畜碰撞,不得拴挂什物。
游 艺
满族的游艺活动,在农村中,每至正月、二月,妇女儿童,三五成群围坐在炕上,玩“嘎拉哈”(学名“膑骨”)。一般用小巧玲珑的羊嘎拉哈,再涂上红色或粉色,好看好玩,更受女孩喜爱。